「藝術」與「設計」分別為何?
「藝術」和「設計」到底有何不同?
M+的館藏可分為視覺藝術、設計及建築、流動影像三個範疇。這些分類固然有其作用,但各範疇之間的分際往往不是那麼涇渭分明。那麼,我們該如何界定一件物件到底是「藝術品」還是「設計品」?
讓我們先看看傳統認知中藝術與設計之別:
- 設計講求功能,藝術不然
- 設計用以解決問題,藝術旨在表達情感或意念
- 設計品大量生產,藝術品獨一無二
- 設計是客觀的,藝術是主觀的
試回想你熟悉的藝術品或設計品,你大概能輕易將部分歸類,但亦可能發現某些作品徘徊在兩者之間。
現於M+展亭舉行的展覽「對位變奏:野口勇之於傅丹」,正是大家探索兩者區別的良機。野口勇是二十世紀享負盛名的藝術家兼設計師,作品類型極廣,既有工業設計品,也有以石材、金屬和其他素材製成的雕塑。他如行雲流水般出入於不同藝術領域,而其於今次展覽中展出的不少作品,便遊走在「藝術」與「設計」之間的模糊地帶。
讓我們看看以下作品,嘗試理解「藝術」與「設計」的分野,思考野口勇如何妙用甚至顛覆兩者之間曖昧的疆界。
《黑與藍(室內景觀)》 VS 六角茶几
我們先將兩件顯然是藝術品和設計品的作品並置比較。
上方左圖的《黑與藍(室內景觀)》無疑是雕塑品,可從不同角度詮釋,就如Dakin Hart於「對位變奏:野口勇之於傅丹」的展覽場刊中寫道:「《黑與藍》是擺設和桌子、柱子和基座、雕塑和底座,亦是建築和地基、樹木和岩石、山峰和平原。」而右圖中幾張同為野口勇創作的黑色六角茶几則顯然是設計品。這些茶几似乎主要是供人使用而非觀賞,亦可在家具公司Vitra購買。
不過,兩組作品均在野口勇指導下,以相同物料製作而成,彼此的關連耐人尋味。而且,野口勇其實是在設計了此茶几後,才受啟發創作出《黑與藍(室內景觀)》。
縱然兩組作品用途不同,用料與設計卻十分類似,令兩者的分野比原先所想的更為模糊。
《Akari》燈具
野口勇設計的可摺疊燈籠《Akari》,是以紙和竹枝製成,他視之為人人皆可擁有的雕塑,單憑這個設計意念,已令人難以界定該作品到底是雕塑還是家具。野口勇希望燈具能自成雕塑,並本着此理念,設計出逾兩百款獨一無二的《Akari》──這還未計算底座與燈罩的各種不同組合呢。
「對位變奏」展覽中數個型號的《Akari》,在藝術與設計的天秤究竟傾向哪一方,就各有不同。左圖的《Akari》16A是一盞吊燈,很適合用於家居照明;相較之下,右圖的《Akari》21N體積龐大,因尺寸和形狀使然,不是那麼實用,似雕塑多於地燈。
《竹籃椅》
《竹籃椅》是由野口勇與致力推廣和改良日本工藝的工業設計師劍持勇共同設計,以發揚傳統技術和日本工藝,但從未投入生產。在二十世紀中葉,由竹、藤再加上鐵製成的椅子十分常見;而這張椅則把竹子這種物料的特性發揮得淋漓盡致。
這張椅子除作展覽用途外,從未作為家具使用,而其製作原意是為傳達意念,並革新傳統美學。這使我們思考,這張椅子是否該因為貌似「設計品」,而不能歸入「藝術品」之列?
Enzo Mari的自行設計
最後,讓我們換個角度思考何謂「設計」。
這次展覽的某些元素,受到意大利藝術家兼家具設計師Enzo Mari影響。Enzo Mari於1974年出版了《Autoprogettazione》(意即「自行設計」)一書,鼓勵大眾使用現成木材和工具自製家具。「設計」一詞在此略為誤導,因Mari提倡的「自行設計」,並非旨在製作實用的物件,而是在過程中加深個人對物件的理解。成品雖具備實際功能,但重點在於當中的教育意義。
藝術家傅丹受Mari啟發,創作了色彩鮮艷的基座,用以展示展覽中的作品。展覽空間通常以白色的木製基座來展示物件,使之不為人注意;傅丹則運用Mari主張的手法,自行設計基座,令這些原本只用於展示藝術品的物件,在整體景觀上亦自成一格。
那麼,藝術與設計的分別到底在哪裏?我們固然可逐一列舉兩個範疇的差異,嘗試理解當中的含義,但正因沒有一種方法能把兩者截然區分,才使其引人入勝。
此文章原於「M+ 故事」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