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策展人的昨日、今日、明日
昨日的館長
在不同的年代,「策展人」這個身分均需要重新定義。
博物館的理念及出現,源於十七世紀中後期,文明城邦為公民社會興建博物館,肩負保育(protection)、復修(preservation)及推廣(promotion)人類文化遺產的責任。現時有些歷史悠久的博物館仍然稱呼主要骨幹人員為「keeper」,顧名思義,即保管看護之意。而那個時候,博物館的展覽是單向的,由館長研究及提供資訊,觀眾則只是被動地接受及觀賞展覽。
今日的策展人
踏入二十世紀,「curator」漸漸取代了「keeper」的稱謂。而籌劃藝術項目的「curator」亦發展為兩種類型:主理美術館的是博物館館長(museum curator);而不依附任何機構,遊走各方的則為獨立策展人(independent curator)。策展人鼻祖哈洛‧史澤曼(Harald Szeemann)於1969年策展「When Attitudes Become Form」, 從此出現了「curate」、「curation」及「curatorship」這些還未出現於字典上的新詞,更標示了藝術生態圈的核心走向。只是展品呈現已不足夠,不論哪類「curator」,「策展」才是展覽的上下文(context)。然而,藝術從來都是一個不受羈絆的靈魂,因此「策展」亦不再限於展覽,而可以是任何活動。
當普羅大眾都知道「策展人」是一項專業工作,而「策展」又推展至「共同策劃」(co-curate)及「共創」(co-create)的走向時,策展人的專業性及知識變得無足輕重, 令「策展人、藝術家、觀眾」一直以來的三角關係變得複雜。
以「油街實現」的「I'MPERFECT,I'MPERFECT XCHANGE」及「盛食當灶」(XCHANGE: Social Gastronomy)計劃為例,我們與創意伙伴共同策劃,把展示空間變成涼茶鋪或廚房。計劃中沒有具體展品,只有意念的交換和味覺的感受。
而宋冬的「白做園」(Doing Nothing Garden)持續由參觀者在園內「進行自由創作」,沒有任何共創者能預計完成品的模樣。這種跨界合作、與社群及社區充權(empower)互動的處理,讓所有藝術與非藝術的參與者奉行擁抱一種源自生活的態度與價值觀。
然而,若人人都可以「共策共創」,策展人還是策展人嗎?
明日的......
穿越限制向來是藝術的常態,而藝壇的種種從未停止變化,策展人的角色亦然。
將來的策展人是否需要具備全球性,多元性及廣泛性的豐富策展閱歷?大家可以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