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5日 /
Ellen Oredsson
浅谈行为艺术及其在亚洲的历史
行为艺术是什么?
行为艺术或称现场艺术,是运用身体为主要媒介并以时间为本的视觉艺术形式。
这即是说,艺术家以自身或别人的身体行为去表达感情或意念,在特定的场地历时一段时间展演。有时候,行为艺术看来会跟舞台剧或舞蹈等其他表演形式十分相似,但最大的分别在于艺术家的用意。
除了这个简单直接的定义,行为艺术同时是相当开放和多变的艺术类别。作品可历时几分钟、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可以有观众参与或只有艺术家展演,可按照剧本或随意即兴演出。行为艺术可用照片、录像或文字记录下来,也可纯粹以概念及记忆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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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厢,在稍早的五六十年代,日本具体派艺术家的集体「行为事件」已开始受国际注目。这些「行为事件」是以饱含力量的肢体动作结合颜料、泥巴、纸张等不同物料而成的行为艺术作品。
数十年后的九十年代初,更为极端的身体表现形式在北京郊区一条荒村──「大山庄」出现。这里聚集了一群回应1989年后中国一连串社会经济变化的前卫艺术家。这群人又名北京东村艺术家,他们试着创作粗犷、延时性的行为艺术,希望透过表达个人经验,质疑集体和谐社会的概念。他们的观众寥寥无几,但这些一逝不返的演出因被摄于镜头下而得以流传,这些照片和录像更成为经典,例如记录了张洹的行为艺术作品《十二平方米》的照片。张洹在这件作品中将全身涂满鱼油和蜂蜜,全裸静坐在公厕中40分钟,任由苍蝇爬满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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